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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车辆报废残值归属的问题讨论

2025-02-23 04:53:49

来源:

关于车。辆报废残值归属,的问题讨论

原创作者:勇说车险/yongchezhizhu2019

如果你足够专业,且会去思考一些问题,你会发现,在保险理赔领域,所有的规则就是有利于保险公司的。当然,这个也可以理解,第一,大部分规则是有保险公司制定的,第二,绝大部分人根本不懂这些,第三,大部分国人认为吃亏是福,不想去把事情搞得明明白白,去较真,主打一个“差不多算了”。以上这些原因,导致很多不合理的情况大量存在,比如之前介绍的,全损车辆部分可以退车辆损失险部分保费的问题,本篇,编者给大家阐述下,关于车辆报废残值归属的问题的看法,仅供参考。再次强调,只针对报废情形!!!

首先,我们了解,保险是补偿性质的,即对损失部分的完全弥补或部分损失的补偿。不管保险责任是否弥补,保险标的的剩余价值一直存在,与标的物有没有保险无关。大家可以这样理解,如果你的车没有保险,发生了非常严重的交通事故,车辆需要去报废,这时,去报废市场的获得的残值金额是归车主所有的。(残值可以当破铜烂铁卖)所以,物品整体残值是物品本身属性,和是否有保险无关,且这个价值只能在报废时体现,而保险公司只需要按合同履行赔偿金额的上限即可。或者大家也可以这样理解,根据《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》第十六条的规定,保险公司可以把赔偿部分的配件收回,但没有赔偿部分的残值本身就归车主所有,否则,保险公司就变成了霸占或强夺。所以,报废就是保险对车主的完全补偿,但残值依然存在,如果残值归保险公司,那么,对保险公司而言,就不是完全补偿,这明显对保险公司有利,不合情理。

其次,保险公司承担的是赔偿责任,即是对保险事故发生后,损失的赔偿,以保险金额为限。也就是说,对于保险公司而言,财产类保险,保险在损失足够大时,应当按保险金额金额赔偿。这样才体现了合同的契约精神,否则,这个合同的上限意义不大。比如,一台车的保险金额是20万,报废后(车辆损失肯定非常严重),去报废市场的残值假如是8千,请问,这个8千的归属是谁。按现在的规则,这个保险归保险公司的,这样,保险公司在完全损失的前提下,实际赔偿金额不是20万,而是19.2万,这明显不符合合同约定,或者说这个合同显得不合理。这时,保险公司应该会出来抗辩,说你不当得利了。明明你的车价值20万,但如果8千的残值还是归车主,车主不是赚了8千吗,违反了保险的基本原则。如果从这个角度,假如车辆是二手车,确实可能产生道德风险,但现实中不存在这样的道德风险,编者把这种情况理解为风险收益而非道德风险。但是,这种情况,如果是一手车,残值归保险公司,就非常不合理了,因为车主存在大量隐形成本,比如购置税,所以,根本不存在不当得利的说法。还是那句话,从保险公司的保险金额角度,报废残值归保险公司的处理方式不合理,因为车辆损失再严重,从保险公司赔偿角度,最终不会达到20万的赔偿限额,那么,保险金额就没有意义了,至少对保险公司是如此,因为最终赔偿几乎达不到保险金额。

最后,从现有法律和合同规定角度,根据《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》第十六条的规定,它是规定了在维修状态下,更换下来的旧件归保险公司所有,并没有规定,报废时的全部残值归保险公司。另外,从民法典角度,车辆如果报废,车主产生的重置费用,肯定远超车辆的残值,所以,也不存在不当得利的说法,更不符合保险公司辩解的逻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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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内容来源:郑州日报)

作者: 编辑:许梓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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